| 課程日期 | 2016/08/01(星期一)~2016/09/08(星期四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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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課程時間 | 每週一、四,晚上18:30~21:30 | |
| 時數 | 36小時 | |
| 課程介紹 | 本會以開設實務解析性質的「就業服務實務解析班」,期能提昇勞工、工會團體、本會所屬會員工會及其基層工會等相關人員,對於就業服務及就業保險等法令,有關政府及民間對於就業服務所提供的服務內含、促進就業的方案、訓練、補助及與勞動法令之交替運用等知識;並使學員能有效運用課程授與之實務概念及知識,進一步的能在就業服務所涉及現行法令,得解析勞工個案現況以維護並協助其就業權益。 師資介紹: 馬財專 老師 學歷:英國愛塞克斯大學 社會系 經歷:國立中正大學5年 專長:勞動政策分析、勞動社會學 王安祥 老師 學歷:國立清華大學 工業工程學系 經歷:國立中正大學9年 專長:人因工程、勞工安全、勞工衛生、職業災害勞工保護、預防及重建、 職業安全衛生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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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課程進度內容 | 日期 | 時間 | 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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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就業市場與失業─ 勞動市場趨勢發展與失業 | 2016/8/1 星期一 |
18:30~21:30 | 3 |
| 勞工失業所衍生之問題─ 勞工失業後產生再就業的困境即可能之相關輔助 | 2016/8/4 星期四 |
18:30~21:30 | 3 |
| 就業安全體系─ 勞動失業後就業安全體系的運作及其所存在的功能 | 2016/8/8 星期一 |
18:30~21:30 | 3 |
| 就業服務(一)就業服務的運作所產生效能與其所提供的就業連結 | 2016/8/11 星期四 |
18:30~21:30 | 3 |
| 就業服務(二)就業服務推展過程所存在的困境,分析一案到底分流機制的設計及其困境 | 2016/8/15 星期一 |
18:30~21:30 | 3 |
| 特定對象與就業促進─ 特定對象的就業服務,以及如何積極產生弱勢族群就業 | 2016/8/18 星期四 |
18:30~21:30 | 3 |
| 勞動基準法(一)勞動基準法中就業服務的相關規定 | 2016/8/22 星期一 |
18:30~21:30 | 3 |
| 勞動基準法(二)勞動基準法中就業服務工作所存在的困境 | 2016/8/25 星期四 |
18:30~21:30 | 3 |
| 就業服務法(一)就業服務法的重要規範內容討論 | 2016/8/29 星期一 |
18:30~21:30 | 3 |
| 就業服務法(二)就業服務法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| 2016/9/1 星期四 |
18:30~21:30 | 3 |
| 就業保險法─就業保險法要義及其所存在的勞動保障功能為何? | 2016/9/5 星期一 |
18:30~21:30 | 3 |
| 性別工作平等法─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就業服務推動可能產生的功能,尤其是在婦女就業的區塊,如何提供有效協助 | 2016/9/8 星期四 |
18:30~21:30 | 3 |
| 上課位置 | 台中市中區平等街1號3樓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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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費用 | 自費全額5250元、符合補助對象者:1.自付20%1050元、2.政府全額補助 | |
| 課程網址 | http://tims.etraining.gov.tw/timsonline/index3.aspx?OCID=93135 | |
| 報名方式 |
台灣就業通-三年七萬課程 http://163.29.199.214/timsonline/index.aspx 課程代號:9313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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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報名起訖日 | 2016-07-01~2016-07-29 | |
| 簡章下載 | 下載 | |
| 開課人數 | 25 | |
| 注意事項 | 報名時間:2016/07/01 12:00 ~ 2016/07/29 18:00 http://163.29.199.214/timsonline/index3.aspx?OCID=93135 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-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公告之上課日期及授課時間僅供參考,實際上課時間請洽本會確認。」 ※【注意事項】第一堂課請繳交: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、存摺封面影本1份(退費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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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繳費資訊 | 一、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5250元。 符合補助對象者: (一)政府補助80%:4200元,自付20%:1050元。 (二)政府全額補助100%:5250元。 二、全額補助者: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更生受保護者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中低收入戶、六十五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 三、參訓學員須取得習結訓證書,且缺席時數未超過訓練總時數五分之ㄧ,並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方得申請及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本計畫之補助。 四、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(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)及職災續保(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)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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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備註 | 資格條件: 凡有興趣對於就業服務及就業保險等法令,和民間對於就業服務所提供的服務內含、促進就業的方案、訓練、補助及與勞動法令之交替運用等知識者,且有良好學習態度,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1.具本國籍。 2.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 3.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 4.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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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布日期 | 2016-06-23 15:28:09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