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受僱者於無薪休假期間,請產檢假、陪產假或安胎休養請假, 雇主依法不得拒絕。
▶http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099/24889/
◎【澄清稿】勞動部主動協助高餐引進法籍廚師在臺教授廚藝。
▶http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099/24914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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